长兴县中医院皮肤科特需门诊收费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5作者/来源:
根据浙价医[2015]137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对我院皮肤科开展的特需门诊收费项目进行汇总并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医保支付 |
1 |
T110000000001 |
特需门诊诊查费 |
次 |
50 |
丙 |